活動辦法
得獎名單及領獎方式

(一)「推薦愛心加碼禮」名單公布:本活動結束後由廠商統計數據抽出中獎者,並於112年9月28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。

(二)領獎方式:

  1. 「推薦愛心加碼禮」活動獎品於公布名單30日內,以掛號寄至得獎人於活動頁面提供之通訊地址,獎品經退回者,一律不再補寄。如未收到獎品者,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5時前攜帶身分證至本局服務科(如欲至其他分局領取,請事先以電話告知)領取,逾時視為放棄,不再發給獎品。
  2. 兌換實體票券及宣導品者,由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前掛號郵寄至兌換人於活動頁面提供之通訊地址。如未收到宣導品者,請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5時前攜帶身分證至本局服務科(如欲至其他分局領取,請事先以電話告知)領取,逾時視為放棄,不再發給獎品。
  3. 委託他人代領者: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(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)、委託書及得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未成年人可以戶口名簿代替,並附上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)。